23 Jun

任何時候,天價的訂婚禮物都是超級熱門的話題。
《民法典》實施以來,網絡上掀起了一股取消彩禮的熱潮。《民法典》規定,聘禮不得超過5萬元,但不少人認為,在男女平等的時代,聘禮不應取消。
但事實是,取消訂婚禮物並不會提高結婚率。這也可能使更多的男性無法結婚,甚至提高離婚率。雖然現在男女平等,是真的嗎?很多女性朋友說,你有權不送禮,我有權不結婚。
《民法典》第1042條規定:禁止以婚姻管道索取財產!
很多人理解的不够全面。這條規定所說的不是禁止訂婚贈與,而是禁止利用“婚姻”取得財產。反對以向男方索要不合理的、高價的“天價聘禮”作為結婚條件。不過,男方有可能按照當地習俗支付適當數額的訂婚禮物,雙方都願意這樣做。
其實,我想說的是,婚姻市場是一個內部競爭的問題。如果沒有訂婚禮物,人們會看其他的東西,比如教育背景、家庭背景、工作、經濟狀況、父母是否有養老金等,如果是優秀的,自然是優秀的。仍然會有很多女人願意結婚,而底層男人沒有房子、沒有車、沒有錢,對女人缺乏基本的尊重,訂婚禮物可能是三無男人娶老婆的唯一籌碼。
另外,你對《民法典》中有關婚姻的規定瞭解多少?
1:結婚後,還想和別人發生性關係的人會面臨賠償的風險。
《民法典》第1091條明確規定,重婚或者婚內同居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的一方可以向對方要求損害賠償。
2:聘禮屬於婚前個人財產。訂婚禮物實際上是一種以結婚為目的的禮物。也就是說,男女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後,訂婚禮物應當歸女方所有。
3:婚前買的房子屬於一方,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,婚前買的房子也是共有財產。
4: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一方故意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,離婚後可以少分或不分,無過錯方可以多分。
5:離婚會新增30天的冷靜期。在這30天裏,想回去的人可以撤回離婚申請,給雙方一個思考的緩衝期。
8:離婚後,誰來撫養孩子?
《民法典》第1084條規定,2歲以下兒童主要由母親撫養。8歲以上的孩子應該尊重他們的真實願望。
民法附後
1.即使你工作一天,公司也會給你發薪水;
2.如果你拒絕“勸阻”,公司開除你,你需要支付賠償金;別傻了,主動去吧;
3.正式員工未經公司或他人同意,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離職;
(四)勞動合同無效;
此外,當你閱讀《民法典》時,你會發現許多有趣的條款。
婚前很多房子屬於一方,婚後卻變賣,房款是夫妻共同財產;一方婚前購買的債券、股票屬於婚前個人財產,不屬於共同財產;婆婆不幫媳婦照看孩子,媳婦也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。

Comments
* The email will not be published on the website.
I BUILT MY SITE FOR FREE USING